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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星海回应中概股在美上市监管问题等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4月19日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中美金融合作。合作中也会有一些问题,是正常的,比如中概股在美上市存在审计监管的问题,PCLB(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证监会认为他们的诉求是完全合理的,将来上交所也可能迎来美国公司的上市,他们也需要符合中国的规则。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办法,让PCLB能够顺利检查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检查的过程中也要符合中国的国家安全方面的要求。关于PCLB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办法,证监会认为中方提供的办法是符合双方要求的,但去年8月份提供的最新版本还未获得PCLB的回应。希望美国新一届政府到位后重新重视中美金融合作,诚心诚意地去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找到办法解决PCLB的关切。

我们认为,由于在美上市,监管机构希望保证跨国上市公司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PCLB要求对我国会计事务所检查合理。但由于外国机构对我国机构检查,涉及到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协调出一个两国均可接受的方案。如果协调方案达成,则有利于我国公司上市美股,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一定程度利多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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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鉴定
投资者适当性鉴定

投资者符合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5)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6)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2、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如法律法规对合格投资者有新的规定的,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3、投资者未被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限制参与期货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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